法律咨询

我是个做小生意的人。。在七宝老街那租了个店面。。和店老板口头协商好是3000元每个月。。后来对方说要付2压1.。由于我手头比较紧就没给那剩下的6000款。后来他来给我要这6000元钱。。。由于我拿拿不出这么多。。生意也不好。所以我不租了(其实只租用了1个礼拜}。。后来我就找他要我剩下的房租。他后来说一天按300算。。后来又一分钱就不退给我了。。我给他钱的时候他写了个收条给我。。他这样做合法吗?我该这么办?可以起诉他吗?如果要起诉他要多少钱?各项费用大约多少?应该这么走起诉的流程?

债权债务
2009-01-08 22:27: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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