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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简介:1、我们夫妻二人均属二次婚姻,我原有一女(有工作并已婚),女方有一子(有工作未婚),因男方无房并经济条件较差,二婚后在女方居住(付给女方共3.5万元); 2、婚前有协议:房屋产权归女方,男方终身享受居住权,结婚前后个人的工资和存款归个人所有; 3、最近男方买了人身保险,但未填写受益人。 请问:如果男方真的发生人身意外,则受益人应归谁?是归妻子还是归男方的女儿或是充公?

证券投资
2010-01-21 12:12: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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