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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房屋装修,墙体仿瓷让施工方包头承包,在施工过程中,一施工人员因自我疏忽,发生事故导致两手指被搅拌机搅断,住院治疗。发生事故时就该施工人员一人在现场,作为主家,在施工过程中曾多次强调过施工安全问题。现该事故已发生,受伤者要求我们主家赔偿部分医疗费用5000块钱。 请问像这种情况,主家是将承包项目承包给了施工包头,在施工过程中主家多次强调过施工安全,而且事发当时,主家也并没有在事发第一现场,事故的发生,作为主家是否应当承当责任,是否应该又施工方包头全部承担。如需要承担部分责任,承担比例该如何分呢?

劳动纠纷
2010-01-22 09:27: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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