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10月份认购公司50000元的股份,占有总股本的0.5%(已变更公司章程,也有股权认购书)。现在公司借口我的发展不符合预期想强制收回我的股份。还威胁说如果我不同意,就直接转账到我的账户,就算是退回了。
我应该怎么办?如果公司找个借口开除我,是不是就可以强制收回股份了?因为是有限公司,所以公司章程中有写,如果员工不在公司工作,则要按照原来的认购价收回股份。但是我因为成为股东的关系只拿了很少的工资,在入股的时候公司说很快会有风投进入,因此工资定的很低,加班也没钱,没奖金,没年假。现在收回的条件是除了退给我之前给的5万以外再给3000.不管我是否同意,还威胁如果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一样拿不到钱。
请问公司是否可以以这样的借口强制收回我的股份?是不是在公司章程里写如果员工的发展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就可以强制收回股份这一条就算是合法的?如果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有多大的胜算?是否可以一并控告他们违反劳动法?现在要搜集哪些证据?
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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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违法的。你现在不要主动出击,等他们行动。如果对方采取了对你不利 的措施,你可以起诉维护你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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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经回复。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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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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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收回股权不合法,可以继续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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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