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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1月11日至1月13日,通过电话形式请病假3天。1月14.15日在没有和任何部门和人申请的情况下,无故旷工。 处理意见:根据分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无故旷工2日以上予以辞退处理。 补充:请病假3天,病历上建议休息一周。我休息了一周的时间。请问这种情况算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吗?算旷工2天吗

婚姻家庭
2010-01-20 19:09: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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