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是因左肾结石,于2009年11月18在县医院第一次做微创手术时没成功,当时机器一钻进去血就射出来了,医生当时立即就没做了。后就流血不止。3天后又做了肾开刀手术取出了结石,之后就一直出血,其中一次大出血。一个月后转入市中心医院住了9天的院,一直出血不至。于12月27号后又转到株洲市恺德微创医院,12月29号做了血管造影查明了问题所在,原来是在肾的主血管和分支处的交叉点有个出血点。医生说我妈的案例是从没见过的特殊的,请了专家会诊,诊断之后一致认为为了保障生命安全起见,只有堵住主血管让肾萎缩才是最好的治疗方案。2010年1月5 号做了肾萎缩手术,3天后就血压高,170,180比100,110,1月13 号出院。我们应该提出怎样的赔偿标准,是属于几级医疗事故。谢谢你们的宝贵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