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六千块租用了网站建设服务商的服务器。我的网站也经过工信部门批准,且备案通过的。备案的项目里就有博客这个服务。但是他们却把我的网站关闭了。不能为我提供服务。
说我的博客能交友,那开心网啊,校内网啊。全都是博客模式的。他们同样是博客 却可以交友。这个理由我认为不合理。而且国家法律,工业和信息化部都没有规定博客不能有交友功能啊。简直就是笑话。
并且购买时,也没有告知,不能退货。
买了又不给我用,又没违法国家规定。
那我是不是可以申请,退款。或是退一部分款。
互联网纠纷
2010-01-20 18:33: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