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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钱我5000元钱+利息,一共15年了。去法院告了多次。胜诉,但是,钱没有能追回。法警去他家,找不到人。他是个混混。还嚣张得对我说:“我不还钱,你又怎么样!你去告赢我又怎么样!”他在银行是没有以他名字存款的。他是把存款放别人那里。法警,去了几次,都没有能逮到他。

债权债务
2010-01-23 23:30: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他恶意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可申请对他进行司法拘留。
    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同时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因此,不要气馁。
  • 继续执行,总要结案的.
  • 可对他进行司法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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