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表弟在一工地上做工,一天上到三楼工作时,不慎摔下楼致伤,当时工地老板送至43医院住院,医药费用由建筑公司付给。昨天工地老板叫出院,医院因病床紧张也叫出院,家属意思不愿出院,想再治疗一下,但因当时照顾表弟的家属不在,只有一个朋友在那,老板就办了出院,经医院检查,表引肓夹骨骨折,肾挫伤。
我想请教 律师:
1、这属于工伤,但不知我表弟造成工伤后建筑公司应付些什么样责任。
2、现表弟已出院,但以后会因为此次工伤造成心理的,身伤的一些影响,我们如何要求建筑公司赔偿。
3、因表弟工伤,他自己未上班,我表哥也去照顾他未上班,这些损失如何计算,出院后表弟不能独立生活,还需要进一步治疗和休养。这期间生活费和医疗费如何计算。
4、假如和建筑公司协商不好,采取法律途径,应如何进行。因为事较急,肯请大家帮忙!!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