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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情况为婚姻当事人女方是湖南人,男方是江西人,男方为入赘,结婚证在女方办理,婚后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由于各种原因,男方户口现在湖南,江西均无。多年男方对家庭不闻不问不顾甚至不回家,现女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什么方法可以简便快捷?离婚诉讼可否在女方当地人民法院提出?

婚姻家庭
2010-01-19 2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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