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2008年11月买了一套二手房,此房因开发商原因还没有办出三证,当时双方签定了买卖协议,在三证没有办出之前还签了一份租房协议。此房到现在还没有办出三证,原房东以本人没有按时支付房屋租金为由上诉到法院,想收回房子。(租房协议上并没有写明什么时候支付房租,当时口头说好是办理三证时结算)。请问一下我应诉要请律师,这个费用是按租金(1万多)的比率算还是按此房的购房款的金额比率算??

合同纠纷
2010-01-20 17:08: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