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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有问题请教。 是这样的,我与我老公婚后共同购买一住房,现升值约60万左右,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一人的名字。当时我家出资部分是说好我父母借给我们的,是7万元,无借条。男方父母出资20万,是给我们买房的。另外婚后贷款5万,已还清,两人共同还款。现我们正准备离婚,老公外面不对劲,我们还有其他性格不合的原因。男方声称贷款部分是他一个所还,且他父母出资部分是我个人问他父母借的,离婚了也必须还。因为平时争执中,经常误导提到还他父母这20万,自己可能也跟着说还不还的。有可能被男方在法院上做为证据。我想请问,如果上诉法院,采信他的伪证,法院会怎么分割财产,不采信又会怎么判。我能一次性让他交儿子的扶养费吗?因为离婚了他不可能拿出一分钱扶养费,且他家不在宁波。 另外还想问的是,有什么方法能查到他外遇的证据,他平时非常小心,看不出什么。谢谢律师,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

婚姻家庭
2010-01-19 14:22: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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