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份甲方从我这抬10万元钱,并以她的名字打的欠条,这些钱她是给乙方开公司运作用的。现在乙方无力偿还,把他的车辆经过协议抵债给甲方,甲方要把车抵债给我。车辆价值都是高估的,不值这些钱,我把一辆价值较高的扣下,并以此来讨回我的钱。我这样做是否可以,违法不,如果违法,我该怎么做讨回我的钱,百忙中打扰,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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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协商同意不能私自扣车,你可以到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在保全后15日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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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应到法院起诉,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将该车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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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已经抵给甲方,甲方也同意抵给你吗?可以与对方协商以物抵债的.
但你不能私自扣押对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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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私自扣车,但可申请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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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