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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籍主承担怎样责任

交通事故
2010-01-19 21:25: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挂靠经营的情形比较复杂.审判实务中对机动车挂
    靠经营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被挂靠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存在较大的分歧。机动车挂靠经营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则上应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机动车的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理由如下。(1)被挂靠人通过对挂靠人的选择、管理与监督,能够对机动车的运行进行控制支配。(2)被挂靠人通过挂靠行为获取了运行利益。(3)从受害人角度看,挂靠车辆的营运是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的,受害人向被挂靠人主张权利,符合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的规定。(4)车辆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主体往往是被挂靠人,该被挂靠人不担责,也不利于保险理赔。
  • 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 补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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