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个朋友和他朋友两人想开一家公司,但资金不够,所以拉我投资,我采取入股的方式,投资50%,他们投资50%,但我自愿只拿30%分红,他们拿70%分红。他们二人平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我只出资不管理,并且也愿意公司盈利后他们拿底薪加提成,在这个行业,别的公司都是采取底薪加提成的方式,我也同意让他们的底薪和提成额度跟行规保持一致。
因为考虑到红利我出让了20%给他们,等于弥补了他们懂业务和日常经营管理这一块,并且我考虑到他们的从业经验也不是很长,一个股东一年多,另一个股东两年多,而且也没有很过硬的客户关系能够保证公司不亏损,而且这个行业没有太多技术可言,他们做的是咨询和营销,所以我希望我所持股份和出资额度一样,为百分之五十,但他们倾向于我只持有30%的股份,我想请教律师,哪种方案更合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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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他们有底薪加提成,可以算作他们进行经营管理的报酬,因此,股份和分红都按出资比例是合理的,即都按50%是最合理的,当然,你自愿少拿分红也完全可以。总之,你的方案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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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五十更合理,但是你的情况有一个固有缺陷,就是你不参与管理,所以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你可能并不能确切知晓,这就可能影响到你的实际分红。当然,这里面可能有诚信的问题,如果你信任他们的,则可以完全交给他们,反之,你就要好好考虑了。关于合资的章程建议委托律师拟定,尽量保护你的合法股东权益不受侵犯。如需协助,可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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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