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9年3月份,一个多年的朋友,因生意周转,跟我借了5万块钱,当时说好是一个月归还。 一个月后,他跟我说,手头有点紧,还款期拖延一点时间,我也同意了。 09年10月份,因我有急事,急需用钱,就问其归还。他说尽快还给我。之后,打电话也不接,发信息也不回了。去他家找他,他的房屋已经没有人住了。据物业管理说为了方便他的孩子念书,搬到了学校附近。现在我就找不到人了。 借条上只是写了借款多少,借款日期,借款人,并没有写归还日期。我只有电话号码和以前的家庭住址,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
2010-01-19 23:00: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