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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份以买房子的理由给了人家5万1千元,当时也没任何收据。到现在房子没有,让他还钱,他一二再再而三的托。我现在手上没有任何证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债权债务
2010-01-19 20:47: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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