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婚前有一套他家付了首付的房子,婚后我父亲帮我们出资提前偿还那套房子的部分贷款。但是自从09年1月1日我和丈夫分居至今,孩子目前1岁零2个月,一直由我和我的父母抚养。请问
1。我能否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2。我父亲提前还贷的钱能否要回来?
3。房子是丈夫唯一的生活住房,我能否主张法院强制执行变现,以偿还我家的资金?
4。需要请律师协助调查取证他的工资水平,以证明他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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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取得抚养权。
2,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您父亲出资,则该款项应属借贷,可主张返还。
3,如果有法院生效文书,可申请强制执行。
4,不需要,而且你可主张其支付抚养费。
有问题可来电或面谈,地址: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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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抚养孩子的可能性更大;
2、如果你父亲的借给你们的,可以主张返还;
3、需要结合欠款的数额及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4、如果需要取证,律师会去取证的;
5、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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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果起诉离婚,你原则上会争得孩子。你父亲的钱要由证据说明是什么性质,如果是借,可以要求还,如果是出资那你父亲对这房子有份,应按份额给你父亲钱,如无证据则不会认定或视为赠与。对唯一的住房不能强制执行。工资水平可以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向他所在单位调查,不用律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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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大;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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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