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从99年4月8日进入该公司进行工作,其间因工作关系,从生产一线员工提拔为办公室的基层管理人员,合同也跟着有所变化,就是从原先的4月7日,变更为2月19日,已经工作11年,这次本人向公司书面提出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公司不同意,还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话,补偿金应该如何进行计算? 是否可以提出不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违约金?

其它综合
2010-01-18 14:36:3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你的说法,你已工作连续超过十年,如果你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的话,那公司已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公司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的话,需向你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按工作一年计算一个月,再乘以2倍。
  • 如果您在现在的单位连续工作已满十年,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您单位不同意签订,您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另外,您单位在没有法定理由而擅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您可以带齐相关材料向律师做进一步的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的条件是什么
3038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后一定会有赔偿么
民法典 390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后一定会有赔偿么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解除条件吗
民法典 679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解除条件吗
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资讯
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债主住到欠债人家里怎样处理
债务追讨 155
债务转让怎样操作才是合法的
公司债务 75
债务人死亡了该起诉谁
债务追讨 95
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追讨 45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 35
债主住在欠债人家里的犯法么
债务追讨 6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