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19岁,是一个残疾人(2级),今年开了一个手机维修店,店还没开张,只是把需要的货进回来,但没人不允许我把店门开开吧,没过多久,工商部门来了俩人,下达的通知,让我后天去工商所里办理营业执照,第2天去了,可他们却说我没办理营业执照就开店是违法的,让我交5000元罚款,我是一名残疾人,本不想为社会带来麻烦,我开店还是父母凑钱开的,让我交5000元罚款,我哪来的呢么多钱,何况我有残疾证,心想:有了残疾证开店是什么证也不用办的,只是知道这是国家给减免的!他们说:对你已经够照顾的了,5000交不上可以少交一点,但是不交钱,营业执照是不会给我办的,你说我要早知道办个营业执照才23块钱,我何苦找这麻烦,他们工商也太欺负人了吧!
我想问律师的是:我店没开张,他们下达通知我就去办理,去了却不给我办,说我是违法经营,我违法了么?!话说不知者无罪!我一个残疾人,第一次开店,哪知道要办什么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