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现在的公司做销售已经4个月了,但是没有跟公司签订任何合同或者协议。上星期五公司要求我们签订合同,说不签就要按辞职
处理,我不想签,请问我能要求公司赔偿我双倍工资吗?工资能马上结算吗?这个月刚过了一半,工资是按半个月算还是完整的一个月呢?
恳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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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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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不签的,一个月后支付双倍工资。满一个月后一年内不签的,满一年后视为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会同。因此,你做了4个月,单位应当在第二个月开始按双倍工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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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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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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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