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和一个男人结婚7到8年了,刚结婚的时候那男的没什么钱,想做点生意,我妈把我老家的房子也卖了给他,妈拿了多少钱出来具体我不是很清楚,到现在城边的房子拆迁了,分到了房子和钱都归那男的所有,人就变了,拽的不能在拽了,现在把我妈一个人撂房子里自己又和别的女人在外面住了。我妈现在连生活的钱也没了,给那男的钱好像没什么凭证。现在想离婚就拿那一套房子算了,可是那男的还想要10万钱才给那套房子。我本人的意思(难道结婚后没依据给男方用的钱女方只能认倒霉?要是结婚了以后男方要钱做什么还要都写依据那婚姻还有意义么?)还有拆迁每年分的钱,为了这个还把我的户口也搞了过去,这些帐我不清楚怎么算。希望有人懂法律能解释一下。现在离婚要是没钱,房子又没,真是。。。哎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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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通过诉讼途径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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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证明房子是结婚后取得的,你母亲起码能得到一半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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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可以得到她应该得到的财产份额的。如需要法律帮助,可直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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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