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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在江苏,是合法公司!在上海成立了分公司,但在我离职后两天才注册!我在公司工作了四个月,被无故解聘,我与其未签定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赔偿。。。,申请仲裁,公司却以子虚乌有的事情为借口为理由,说是我自己离开的...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能否得到赔偿!

其它综合
2010-01-17 13:09: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