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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爸一个多月前一只眼睛做了青光眼手术,从医院出院后一个多月,突然眼睛感染。现在失明(一只)。医院也说不出感染原因(有时是把责任推给我们,说我们没有做好个卫生)。在家的这一个多月,我们也很注意的,眼睛痒也是做棉花签轻轻的擦一下。到底是怎么样的个人卫生做不到位也没有一个具体的说法。这样的情况能做为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
2010-01-16 22: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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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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