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济南从事手机批发生意,市场上可以相互放货(就是同行可以拿我的货先卖,卖了再给钱)。09年12月和今年1月同市场的吴某在我店分两次共拿了34部手机共计8682元,我几次要帐都被他的人格保证一天拖一天,他就是不给钱,因为市场上很多这种情况,但是钱总会给的,所以我也没多想。直到1月13日下午吴某说给我结帐,关门后我就去了他的柜台,但他人已不在,我给他打电话不是不接就是关机,没有多久他的柜台就聚集了七.八个人,我们互相一问才知道都是来结帐的,等了一会吴某已经失去了联系我们才知道他人已经跑了,我们都很着急,毕竟我们加起来也有近四万元了。我们分头去找,也去了派出所可都没有结果。市场管理处只能给我们提供他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可我们应该从哪着手呢?我们成功的几率有多少呢?现在生意不好做,那毕竟是我们的血汗钱啊?我们该怎麽办啊?请帮帮我们吧,谢谢

刑事案件
2010-01-17 00:49: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