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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会事,我在一公司做了5年10个月了,新的合同期限2008-8-19---2009-8-18 现在公司内部减人,公司里让我待岗,待岗期间工资620(含110个人承担保险),我觉得工资太低不同意;公司就让我到商场做促销,我腰不好,不能长时间站商场,所以也没同意;现在公司里说我不服从公司安排,强制要求我待岗, 我们单位以前也有待岗的,到最后都那么无声无息自己走了,我觉得与其那样,还不如早点跟他们解除合同。但他们只同意给我补偿一个月,公司里的意思是“我们是让你待岗没说要跟你解除合同,待岗是不犯法的”也就是说你拿我没办法。 他们有权要求我待岗,我也有权选择不待岗不是吗?在公司里跟他们谈好几天了,没个结果,我就是不跟他们签待岗协议,他们昨天把待岗协议寄我家里去了。 就这么个事,你说我应该怎么办?给点建议吧。

其它综合
2009-01-07 19: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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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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