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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屋大概是2006年12月竣工的,我是在2008年4月从开发商手里买的房子。10月份刚搬进新居。冬天的时候发现所有窗子上每天都挂着水珠,现象非常严重。找来厂家维修人员,他们却说开发商验房时没有这种现象,现在已经过了同开发商1年的质保期,不予维修。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质保期是厂家同开发商之间的约定还是同业户之间的约定。应该从什么日期开始计算。像我这种现象应该怎样维权?
民事相关
2009-01-08 14:51: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窗户有水珠应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你可基于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
向开发商主张权利就可以了
不管他们之间如何约定,你只能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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