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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83岁单身老人,原有两儿子,两女儿,二儿子早年去逝,老人住的房子被大儿子(三个女儿,均已结婚)换成地基盖了新房子,而老人现住在大儿子的女儿家,即老人的大孙女家,刚大儿子(大儿子的妻子前年去逝)因工伤去逝,单位赔了20多万元。大孙女扬言:要么每月给老人100元,其余不够的由两个女儿来承担,要么,给14000元,但生不养,死不葬。 咨询:1、从法律上讲,老人的大儿子因工去逝金,老人应得多少? 2、从法律上讲,两女儿是否应承担赡养义务? 3、老人现在住的是大孙女的房子,她不让老人住了,依法律,老人应住在哪?

婚姻家庭
2010-01-19 15: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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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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