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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我上小学六年级,在学校因为一点小矛盾和同学发生了争吵,最后打起来了。在双方的厮打中我一拳打断了对方的一颗门牙,是打断而不是整棵打掉。当时我的家长进行了积极的赔偿,并为对方安装了假牙,共花费近千元。2009年,对方家长又提出同学的假牙发黑了,需要更换,要求我负担其一半的费用。并且从其家长的言辞中我听出来,他们要我对同学的牙负责一辈子。也就是说每次换牙我都要为他买单。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做?谢谢

民事相关
2009-01-07 14: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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