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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由于感情不合签订了离婚协议,但由于当时考虑的很多,其间再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觉得还是不能再一起生活,半年后再要求离婚,那么,半年前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离婚协议时双方自愿签订的,双方都签了字,有效吗?

婚姻家庭
2018-03-09 09:05: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有效。
  • 《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但是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很重要的文书,协议的都是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重要的事情,因此建议您和另一方认真对待,仔细商量并根据情况而自行拟定或直接请律师帮您订立。
  • 私下签的离婚协议需要符合以下情况才有效
    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满足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终止婚姻关系为目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因此,应当认定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 如果双方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一方反悔,规定是在离婚后一年内,返回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主张变更离婚协议,前提是有证据注明是在胁迫或欺骗前提下,签署的离婚协议,如果双方共有财产一直没有分割,双方无法达成分割协议,可以在离婚后任何时间再次起诉解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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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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