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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去年突然不来月经了 ,去医院诊断是雌激素分泌过少,给开了一些激素类药物,吃了大约有一年 ,期间 几次去过医院复查,知道次年的5月份才诊断出是子宫宫腔粘连,很有可能以后都不能生育了,也就是说因为医院不能及早的发现病因导致到最后粘连面积及大告诉我不能治疗需要转院去北京,因为有一写医院的朋友 又介绍我去了别的医院最后解决了粘连,直到今天仍然还不正常,以后生育还是个未知数,请问医院需要负责吗? 我如果追究医院责任,凭病历等资料有胜算吗? 我有必要或是需要找医院协商吗?

医疗纠纷
2010-01-15 13:32: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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