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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肇事者,我的车速不快撞到了站在机动车会车的两股到中间的一对夫妻,我左面的的挡风玻璃碎了一点,两人送去医院治疗检查留院观察了3天,期间我和我妈妈去陪了一夜,并请护工,总共花去8000左右(我是打工的我的积蓄已经快支持不住了),检查结果为全部正常只是有点轻微挫伤,犹豫不是在行走过程中被撞,我的责任是多少呢? 需要给复查费吗?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女的没有工作,男的是保安工资还比我高几百块),营养费大概要多少呢?

交通事故
2010-01-15 12:17: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