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两个朋友甲和乙口头协商进行一项投资,其中甲以人作为出资,乙以人民币40万作为出资(但乙并未全部投入,仅投了25万),两人约定,如果投资挣钱的话,甲乙按6:4分钱。目前该项投资已运作一年,资产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假设全部为现金),此时乙提出,先将其投资的钱25万撤出来,剩下的钱拿出一部分(假设50万)按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余款125万不进行分配。请问各位,他的提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各位有何建议?第二年,二人又应如何进行分配呢,还是按6:4的比例吗?先谢谢各位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