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最近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跟我说,买房子可以送一个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不具备产权),使用年限与房子一致,并跟我说购房合同里是不包含人防车位的问题的,所以在签定购房合同的时候提供了一份类似补充协议的东西,里边有注明我的房号和人防车位号,并有一条"车位使用年限与房子一致”(我的房子年限是70年)
我想请问一下:
1、签了这个协议后,车位的使用权是否真正属于我这个房?而就算我的房子转让以后,下一个拥有该房子的人是否也拥有使用权?
2、除了协议里标明的“使用跟着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开发商有没有权利将该车位的使用权取消?或将车位另外出租。(既在70年内,开发尚有没有权利剥夺我对车位的使用权)
假如有漏洞,我应该怎么做?应该再补充一些什么东西?
谢谢您们的帮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