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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邻居家去年年初做房子提出会占用我们家的一点地基,占过来宽度大约在5厘—8厘左右,我们家答应了,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拆除我们家的猪圈和鸡圈靠着他们的一边要重新给我们做起来。他们也答应了,但是一直到去年年底,他们家房子都做的差不多了,就差装修了,我们家的拆除的一边的房子迟迟不给弥补上。找了他们很多次,一直拖延,万般无奈下,我们家的一个亲戚(总共2个人)看不惯,跑过来评理,动手和他们打起来,后来他们家其中一个人头部擦了点皮(具体还不清楚),估计问题不大,但是他们就躺到医院,还到派出所立案,要求我们去人赔偿医疗费,这是不是一场民事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应该怎么办?本来是他们理亏,现在形势反倒对我们不利,真是有苦难言。因为本人在外面打工,还没有回家,不知道怎么处理,就是如果他们想告我们的话,是不是以刑事案件?我们可不可以去告他们要回地基、房屋损害费(还有在我们家无偿的用水用电费)?是不是以民事案件处理?怎样处理呢?望大家懂法律的、或者当过律师的给点意见,万分感激!

民事相关
2010-01-14 15:00: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