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定婚有段时间了,我在外地做生意,女朋友在老家。未来岳母为了便于我们培养感情让女友到我这边工作,我给她在商场找了一份营业员的工作。没过两个月,未来岳母打电话说女友姥姥病了让她回老家看看,于是我妈把女友送到车站,并让她到了家要报平安。几个小时后我收到女友的信息说到了。因为我们感情也不是特别好,就没再联系,这事就算放下了。
可是过了不久,未来岳母说女友没有回家,追究我们的责任,请问我们该负法律责任么?如果这是未来岳母要退婚约不退定婚彩礼的手段,我该如何处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