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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从2001年起我父母将他们的地给我的大哥和二哥种,并且由大哥和二哥每人每年提供500斤谷子给我的父母,由于我毕业在外工作,没有分地,但是每年给父母2500元生活费。2009年由于国家修高速公路占用了我父母给我的大哥和二哥种的地。请问律师,占用地的补偿费用是属于父母的,还是我大哥和二哥他们,我有没有权利分得补偿? 恳请回答,在此为谢!

经济相关
2010-01-13 20:53: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