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员工在我公司工作两年,现将其辞退,因没有预先通知,所以需补偿共计三个月的工资,合同签定工资是2000元,但还发有一些诸如书报费,手机费,房补等,请问这三个月的补偿工资是按实发数、还是合同签定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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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付实发工资,但由于单位是非法解除,还应支付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建议委托律师。有问题可来电或面谈,地址: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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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给员工经济补偿
具体如何支付要结合公司与员工的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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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没有重大过错等,单位系违法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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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须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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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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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