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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我家住在成都温江农村,与公婆住在一起,我老公兄妹二人,妹妹于1995年出嫁不住在家里,但是她的户口在家里,我老公是读书考出来的,户口不在农村,2001年我们所住的房屋拆迁,生产队划地基三间修建,其中(公婆一间,妹妹二间),我老公由于户口不在农村,我和小孩的户口也不在我老公家,所以生产队就没有划地基给我们,妹妹因为没有住在家里,不需要修房,就把她所划地基的两间转让给我们,转让费按照市价,二间共5000元,我和老公修建了3间二层楼房,共280平方,花费10多万,现在我们面临着又一次拆迁,请问老师,妹妹有权要拆迁费吗?我和老公该怎么办? 迫切希望老师解答, 谢谢! 2010年1月12日

其它综合
2010-01-14 05:31: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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