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子上个星期被一辆货车给撞了,交警过来后判定对方全损,让我们去定损点定损,但是对方以有事为由先走了,让我们先去,然后他再来定损。我们自己去了定损点之后,定损中心人员告诉我们需要双方车辆和司机证件及行驶证,于是我们就通知对方过来定损,但是他们一直用各种借口拒绝,说好第二天9点半到定损点,却一直拖到下午三点。现在问题是,4S店通知我们车子修好了,我们让对方去垫付,但是他们不同意,他让我们自己先付钱,然后把票据给他,他们去找保险公司拿到钱之后才会赔偿,他们会签下欠条。对方很无赖,一直在给我们拖延时间,可能钱他们最终还是会赔偿,但是如果拖个几个月,我们现在也没办法。想问下各位律师这种个情况可以立案吗,如果不能,麻烦给我出个主意呀,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