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证件齐全的渣土车撞至一醉酒路人轻伤后(软组织擦伤),伤者已康复但不肯出院,天天说这里也痛那里也不舒服,做了所有检查都显示没问题,照理是伤口拆线后就可以出院,但此人提出数额达几万元赔偿,天天在医院的费用高达200多,现在无关痛痒的医疗费已用去数千无,有什么办法能在合理的赔偿内尽快结案。我只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理赔哪些东西呢?押在交警队的款项应该不会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支会给受害人吧?

交通事故
2010-01-13 09:38: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交通事故需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以此作为赔偿责任划分的依据,交警须在事故发生之后的15天之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如果你是全责,只需按照实际损失数额进行赔偿,伤者故意赖在医院,你现在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等其向人民法院诉讼请求,更加有利于你,因为对方提出的数额巨大,根本无法支持;
    3.你交在交警队的款项未结你本人的同意,没有权限支付给受害人;
    4.保险须理赔,具体补偿数额需按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定内容处理;
  • 1、建议及时与交警方联系尽早结案。
    2、保险公司在事故责任范围内支付各项保险金。
    3、不会、
  • 可以超过医疗期限来对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