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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在辽宁营口市老边区建设一厂房,因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将施工厂房主体完工后就停工了,至今没有给付已完成的主体资金,从停工至今一直向发包人所要欠款,但没有给付所欠欠款,现该厂房要动迁,请问律师现将该发包人起诉到法院是否能胜诉?能否要求行使优先权?如果没有和发包人鉴定停工协议只有当初鉴定的承包合同是否是否能胜诉?

合同纠纷
2010-01-13 10:48:0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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