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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方出口不驯,双方打了起来,一方有三人,另一方只有一人,其中三人的一方有一人鼻骨骨折,胳膊小臂骨折,到医院去看,拍了片子,在胳膊小臂上打了一个夹板,鼻子贴了一块贴膏。这算重伤害吗,如赔偿需多少钱,如按刑法应负什么责任,会判刑吗?要几年?

损害赔偿
2010-01-12 1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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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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