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母亲想把遗产分给子女。其大女儿有精神病史,与其同居10余年的丈夫,能否作为继承人代理。大女儿有一不孝儿子,母亲不想外孙参与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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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办理遗嘱将财产公证或律师见证给大女儿继承,虽然是有精神病史但是不 影响其取得继承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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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是监护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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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同居10余年的丈夫,如果没有夫妻登记关系,就不是真丈夫。
有大女儿在, 其不孝儿子,没有任何权利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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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其父遗产继承部分,我建议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这样可免后患。具体程序可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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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不可以,除非是法定代理人即是合法的夫妻关系经过登记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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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