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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我父亲与邻居马某发生口角,邻居一家三人(马某:50岁,其女:26岁)把我父母打伤,父亲肋骨断裂,身患癌症的母亲被打的鼻青脸肿,我母亲被气得吐血,很长一段时间才恢复过来,医疗费加误工费二千多元,后经派出所调解,马某只付给了一千元。2009年3月31日,我和邻居马某打架,经医院诊断,马某父女是轻微伤,住院11天,医疗费:马某/5185.17元(其中中成药776.6元),其女/5463.38元(其中中成药518.1元)。当时我给医院和派出所交了5000元。后因对方要价12元,我没有答应,被治安处罚并拘留。现在,马某再次向我提起民事赔偿,要求支付马某医疗费/5904元,误工费/6935元(73天×95元),实际住院11天;护理费:1045元(11天×95元);伙食费:330元(11天×30元)。其女医疗费/5463.38元,误工费/3990元(42天×95元),实际住院11天;护理费:1045元(11天×95元);伙食费:330元(11天×30元)。其它损失58000元,累计83042。38元。 请问,这些赔偿要求合理吗?如不合理,我该怎样抗辩?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1-12 12:12: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