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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张某受雇于受害人王某单位,某日,二人驾驶摩托车去找活,路上与货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二人均死亡。事故认定望某与货车司机负事故同等责任,张某无责任。事后经调解,王某父母提出13万元死亡赔偿金,货车司机先行赔偿王某8万元。后张某父母以雇佣关系下人身损害将王某父母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张某死亡赔偿金及各项费用。王某之父母以张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自行承担责任作为抗辩。张某父母随即提出货车司机给王某的13万元死亡赔偿金,认为其应属于王某的遗产。请问: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可以作为受害人的遗产?

继承
2010-01-12 16:09: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