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亲属在2010年1月4日早在吉林通往黑龙江的省道上与停在路边毫无停车警示的车辆发生追尾,当时两辆车是属同一单位(江苏跃进)去往齐齐哈尔送商品车,因车辆故障停靠在路边(据对方当事司机描述)我方车辆随即追尾。造成对方后车撞击前车后车严重变形司机送医院后死亡。我方副驾驶乘员(女。司机未婚妻)跌出车外伤势严重。现我方司机已被交警批捕送至看守所。 我要咨询的是 1 对方是江苏的城镇户口,赔偿时按江苏的标准还是按事发地吉林的赔偿标准。那江苏的标准是多少呢。 2 死亡家属孩子21岁了我们还要对其支付抚养费吗。对方父母均不在了,但有个患有精神病的哥哥以前由其抚养我方要负担其哥哥的抚养费吗(其还有其他姐妹)。对方提出要精神损失费法律会支持吗。对方还声称如果想和我方私了和解免于刑事追究那必须要我方付出一定的补偿费此说法合理合法吗。3 我方受伤人员(因面部受伤严重几乎毁容后续恢复很难)可以要求对方给予医疗费等赔偿吗。 4 我方肇事司机目前在看守所羁押下一步会走那些法律程序呢。 5 如果我方赔偿不起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呢。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1-11 22:34: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赔偿标准按事发地,也就是吉林省的标准,但对方有证据证明居住地的标准高于事发地的,按居住地的标准保护。江苏省的标准高于吉林省,对方可能会按当地标准主张。
    2、年满18周岁的人不再需要抚养,但其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应支付扶养费,但他只承担其应承担的部分,其他部分由他人分担。
    3、进行民事赔偿并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但如果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以处以缓刑。
    4、如果对方车辆无责任,则你方人员的损失不能由对方承担。但对方有交强险和三者险的,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5、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6、赔偿不到位可能判处实刑,但刑期也在三年以下。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此案。
  • 情况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你的问题有一定的复杂性,建议就近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便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 1、你没有提到责任划分,这在本案中是很重要的。2、按吉林省的标准。3、对方21岁的孩子不应支付扶养费;其精神病的哥哥的扶养费应当由其兄弟姐妹共同承担。4、如果你方承担刑事责任,则民事赔偿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5、你方能否要求赔偿要根据责任及具体情况,有些情况你暂时没有说明清楚。6、你方应当就肇事司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或争取缓刑尽早委托律师或与律师面对面咨询。
  • 你好:
    一、一人死亡,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关键看责任是怎么认定的。
    二、对方车辆发生故障,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如果没有,对方应当承担责任。
    建议打电话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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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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