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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男方: ,1976年1月18日出生,民族:汉族,工作单位: ,现住址: 。 女方: ,1981年9月8日出生,民族:汉族,工作单位:无,现住址:无。 双方于 2009年9月9日在 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 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 与女方 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 三、双方无共同财产。 四、双方无共同债务。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 (签章) 女方: (签章)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婚姻家庭
2010-01-11 19:04: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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