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丈夫六年前在外秘密包养情妇并生有一女,我劝他们分手无果,后来他们索性公开在外同居,与我及孩子断绝关糸,今他们又生了一子,并且带回家来,他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权利,同时也触犯婚姻法。我该怎样告发他?同时还需要什么证据?

民事相关
2010-01-14 09:53: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按您说的,他构成重婚罪了。但必须提供充足有力的证明。您可以采取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第三方证据等都是有效证据。
    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联系。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案是自诉案,即只有当事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