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3][size=2][size=2][size=4]10月11日晚我开车在机动车道把一个骑自行车的外地人撞倒,马上报警送伤者去医院.后来交警也到了医院为伤者做了笔录,但是伤者不肯提供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第二天伤者在治愈的情况下没有得到医生同意自行离院.查找没有音信.结果造成我不能在交警那里取得调节书.且保险公司以没有双方没有调节书为由拒绝赔付我的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伤者在医院的治疗费用是由我垫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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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